1.液压破碎锤与液压挖掘机或其他工程建设机械安装连接时,其主机液压系统的工作压力和流量必须符合液压破碎锤的技术参数要求,液压破碎锤的“P”口与主机高压油路连接,“A”口与与主机回油路连接。
2.液压破碎锤工作时的最佳液压油温度为50-60度,最高不得超过80度。否则,应减轻液压破碎锤的负载。
3.液压破碎锤使用的工作介质,通常可以与主机液压系统用油一致。一般地区推荐使用YB-N46或YB-N68抗磨液压油,寒冷地区使用YC-N46或YC-N68低温液压油。液压油过滤精度不低于50micro;m。
4.新的和修理的液压破碎锤启用时必须重新充氮气,其压力2.5、�0.5MPa。
5.钎杆柄部与缸体导向套之间必须用钙基润滑脂或复合钙基润滑脂进行润滑,且每台班班加注一次。
6.液压破碎锤工作时必须先将钎杆压在岩石上,并保持一定压力后才开动破碎锤,不允许在悬空状态下启动。
7.不允许把液压破碎锤当撬杠使用,以免折断钎杆。
8.使用时液压破碎锤及纤杆应垂直于工作面,以不产生径向力为原则。
9.被破碎对象已出现破裂或开始产生裂纹时应立即停止破碎锤的冲击,以免出现有害的“空打”。
10.液压破碎锤若要长期停止使用时应放尽氮气,并将进、出油口密封,切铁在高温和-20度以下的环境下存放。